8. 遞交計劃書數目每位個人申請者或組合申請者只可以遞交最多1份計劃書,所需遞交的內容請參閱「計劃書要求」中第9節及第10節。
9. 每份計劃書的遞交內容
-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請夾附為遞交內容的首頁)。
- 1枚載有以下2.1及2.2各項電子檔案的CD/DVD電腦光碟/USB記憶體:
2.1 計劃書簡報(須為PDF或PowerPoint格式、A4大小、橫向展示;不多於30頁投影片),包括:
a) PDF或投影片首頁:展示1幅作品的構思圖,並列出申請者姓名、作品名稱、建議使用媒介及物料;
b) PDF其後頁數或其後投影片:展覽計劃意念、計劃與油街實現的關係、公眾活動建議、創作形式、物料、尺寸/規模、位置、部分展品圖片或構想圖、其他有助闡述計劃書的圖像、計劃預算細項(可參閲頁面下方的範例)等;及
c) 申請者履歷、過往作品、展覽及籌辦活動記錄及其意念簡介等。
2.2 數碼圖像檔案,包括在PDF或PowerPoint簡報中所載用的圖像(須為JPG/PNG檔案;解像度為300 dpi或以上)
- 計劃書簡報列印本1份(包含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及2.1項目的計劃書簡報內容)。
10. 遞交內容規格
- 計劃書中所有內容必須包括中文及英文。
- 請將計劃書簡報列印本以釘書機釘裝妥當,每份計劃書不多於30頁A4紙。
- 只提供電子檔案或只提供列印本的計劃書均不被接受。
- 只接受由合資格申請者所提交的PDF檔案或PowerPoint簡報首30頁/首30張投影片,其後頁數資料將不會呈交評審委員會,即第31頁/第31張及之後的資料將不予考慮。
- PDF檔案或PowerPoint簡報的文字和解說圖設計應簡潔清晰,不建議使用動畫及其他特別效果。
- 所有已遞交的文件及檔案載體將不予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