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藝學堂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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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知
申請要求
學費
報名方法
繳交學費
上課安排
修業證書
個人資料
申請要求
- 年滿18歲或以上。
- 藝術專修課程:具藝術基礎,並有志於藝術創作的人士。
- 藝術深造課程:具陶瓷或書畫技法基礎,有志於提昇藝術造詣的人士;完成本中心藝術專修課程(陶瓷)或(山水花鳥)者優先。
- 申請人可提交個人履歷或作品集(非必須),展示個人藝術造詣。
- 申請人須通過由課程導師主持的甄選面談,申請人需帶備一件原創作品進行介紹。平面作品尺寸不大於42 × 30厘米;立體作品每邊長度不多於42厘米。
- 面談日期為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或23日(星期六); 中心將個別以電話通知面談時間,若遇特殊情況,面談日期可能更改。
學費
- 藝術專修課程學費為港幣11,000元正
- 藝術深造課程學費為港幣5,500元正
- 全日制學生、六十歲或以上長者及殘疾人士享學費半價優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博物館通行證持有人及各博物館導賞員享學費九折優惠。報名時須夾附證明文件副本。
- 學費不包括課程所需的物料費,學員須另行購買用具及材料。
報名方法
- 如欲報讀藝術專修課程或藝術深造課程,請填寫報名表格。表格可於香港視覺藝術中心(香港中區堅尼地道7A)或油街實現(香港北角油街12號)索取;香港視覺藝術中心網站下載。
- 請將填妥的報名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個人履歷或作品集(如適用),親身遞交或郵寄至本中心(中心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日上午十時至晚上九時(逢星期二休息))或電郵至va@lcsd.gov.hk
- 如以電郵形式報名,請以PDF檔案(不大於5MB)傳送。
- 本中心不接受電話留位報名。
- 報名時不需要預先繳交學費。
- 逾期遞交的報名表格,恕不受理。
截止報名日期
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
(如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
繳交學費
- 本中心將以電郵發出「政府一般繳款單」予成功獲取錄的申請人。
- 申請人須依照繳款單指示繳交學費。申請人可使用繳費靈、自動櫃員機、轉數快、網上銀行或其他詳列於一般繳款單背頁之方式繳交費用。
- 申請人亦可親身到本中心以現金繳交費用。
- 如未能在繳款單所列限期前繳交學費,本中心將取消申請人之入學資格。
上課安排
- 完成繳付學費的學員將收到上課通知,學員須依課程時間表上課。
- 本中心將依照課程簡介內所列的日期及時間上課,並由原定的導師授課。惟教學內容、導師名單及時間編排或會因應課程需要而作出調整,本中心保留更改一切課程安排的權利。
- 除特別安排外,本中心在下列日子不會安排課堂:
- 公眾假期
- 農曆新年前夕(晚上)、農曆新年前夕(下午及晚上)、中秋節(晚上)、冬至(晚上)及聖誕前夕(晚上)
- 各課程限學員本人上課,學費及學額不得轉讓予其他人。
- 學員須準時上課,凡遲到或/及早退逾該節上課時數四份之一者,當缺席論。
- 學員須愛護中心各項設施,重視課堂秩序,尊重導師,遵守香港法律,以及本中心的規定(包括各項防疫措施),否則本中心有權終止學員上課,而學費亦恕不退還。如損壞公物,須負上賠償責任。
- 如本中心因應突發事故而關閉,部份實體課堂或改以網課形式進行。
- 除特殊情況及法例規定外,如申請人於繳費後選擇退出,一切已繳費用,概不退還,亦不可作日後報讀本中心其他課程之用。
- 本中心保留在毋須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取消、延遲或修訂個別課程之權利。如課程取消,中心將以支票方式退還已繳款項。
- 本中心對具列的章則擁有最終解釋權,同時保留修改有關資料的權利,而無需另行通知。
- 申請人遞交報名表時即表示清楚明白及同意遵守課程的所有入學及上課守則。
修業證書
- 藝術專修課程:課堂出席率達75%或以上,以及完成畢業展覽作品,可獲藝術推廣辦事處頒發修業證書。
- 藝術深造課程:課堂出席率達75%或以上,可獲藝術推廣辦事處頒發修業證書。
- 學員需親臨香港視覺藝術中心領取修業證書。
個人資料
- 報名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會用於處理是次課程申請。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條、第22條及附表1的第6原則,申請人有權要求查閱或更正表格上的個人資料。若有任何關於本表格所收集的資料查詢或更正, 請聯絡本中心(地址:香港中區堅尼地道7A,電話:2521 3008)。
- 本中心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處理個人資料,不會在未徵求學員同意的情況下把學員的個人資料轉讓於任何第三者。
- 為與學員保持聯繫及提供本中心與藝術推廣辦事處的最新消息,如學員未提出異議,學員的個人資料會供本中心內部作上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