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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
艺术计划及
公共艺术作品的甄选准则
I. 艺术计划的甄选准则
构思及意念
艺术及文化价值
社区/社群参与及对公众的吸引性
教育价值
独特性
技术及财务可行性
配合办事处的理念及使命
II. 公共艺术作品的甄选准则
艺术性及创意
艺术家的公共艺术创作经验
作品与环境的配合程度
配合场地的要求
技术及财务可行性
公众安全
教育价值
陈列价值
日常管理、维修及保养
如有意捐赠公共艺术作品予艺术推广办事处,请把资料电邮至apo@lcsd.gov.hk。
诚征专业工作人员
艺术推广办事处诚邀讲者、工作坊导师及助理,与我们合力筹办教育活动。
导师须修毕相关艺术训练,并具教学经验。有意申请者,请将履历、活动简述、作品图像及联络方法电邮至apo@lcsd.gov.hk,或邮寄至香港北角油街12号艺术推广办事处。电邮或邮寄信封请注明「艺术导师申请」。
如有任何查询,欢迎电邮至apo@lc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