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递交计划书数目每位个人申请者或组合申请者只可以递交最多1份计划书,所需递交的内容请参阅「 计划书要求」中第9节及第10节。
9. 每份计划书的递交内容
- 已填妥的申请表格(请夹附为递交内容的首页)。
- 1枚载有以下2.1及2.2各项电子档案的CD/DVD电脑光碟/USB记忆体:
2.1 计划书简报(须为PDF或PowerPoint格式、A4大小、横向展示;不多于30页投影片),包括:
a) PDF或投影片首页:展示1幅作品的构思图,并列出申请者姓名、作品名称、建议使用媒介及物料;
b) PDF 其后页数或其后投影片:展览计划意念、计划与油街实现的关系、公众活动建议、创作形式、物料、尺寸/规模、位置、部分展品图片或构想图、其他有助阐述计划书 的图像、计划预算细项(可参阅页面下方的范例)等;及
c) 申请者履历、过往作品、展览及筹办活动记录及其意念简介等。
2.2 数码图像档案,包括在PDF或PowerPoint简报中所载用的图像(须为JPG/PNG档案;解像度为300 dpi或以上)
- 计划书简报列印本1份(包含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及2.1项目的计划书简报内容)。
10. 递交内容规格
- 计划书中所有内容必须包括中文及英文。
- 请将计划书简报列印本以钉书机钉装妥当,每份计划书不多于30页A4纸。
- 只提供电子档案或只提供列印本的计划书均不被接受。
- 只接受由合资格申请者所提交的PDF档案或PowerPoint简报首30页/首30张投影片,其后页数资料将不会呈交评审委员会,即第31页/第31张及 之后的资料将不予考虑。
- PDF档案或PowerPoint简报的文字和解说图设计应简洁清晰,不建议使用动画及其他特别效果。
- 所有已递交的文件及档案载体将不予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