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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 艺术家驻留及展览计划 — 公开征集计划书
截止递交计划书日期:(香港时间)2024年4月5日(星期五)晚上9时正
1. 背景
香港视觉艺术中心(下称「vA!」)是一所设有设备完善的工作室、演讲 厅及展览厅的艺术空间,适合专业艺术家以至到业余艺术爱好者进行创作、展览及各式艺术活动。 vA!定期举办讲座、工作坊、艺术专修课程等,让公众有机会亲身参与艺术创作和讨论;另外,vA!亦致力于培养创意人才,邀请新晋艺术家进行跨领域艺术实验,探索来自 其他范畴的知识和科技在艺术创作上的应用可能和潜在力量,从数码创作、场域特定、到多媒体装置,在未知中另辟新径。
vA!现征集艺术家驻留及展览计划书(下称「计划书」),邀香港艺术家及创意人才参与「vA! 艺术家驻留及展览计划」(下称「 计划」)。 获选的申請者将在vA!进行驻留,在安排下使用vA!内的设施进行委约创作,同时举办公众交流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室开放日、示范或讲座),并利用vA!的公共空间,以展览形式展示其驻留及创作成果,驻留期、展览期及其他详情如下:
2. 计划日程
3. 计划目的
我们期望获选的申请者在驻留及展览计划进行的委约创作能:
4. 创作类型
创作类型及媒介不限,计划书可因应场地及其特色,兼容不同界别的创作。
5. 申请资格
6. 计划书预算
有关计划的驻留及展览场地、计划书要求、评选及其他细则,可点击下列连结进入相关子页面:
驻留及展览场地(第7节)
计划书要求(第8节至第10节)
评选(第11节至第13节)
其他细则 (第14节至第17节)
18. 截止递交计划书日期
请将计划书(详见「计划书要求」中9节及第10节之项目)独立包封妥当,在2024年4月5日(星期五)晚上9时正(香港时间)前邮寄或递交至「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如以邮寄方式递交,则以邮戳日期为准)。封面必须注明「vA! 艺术家驻留及展览计划——计划书征集」。
19. 查询
可致电或通过电子邮件查询有关计划之事宜:
电话:(852) 3101 2735 / 2521 3008
电邮:va@lcsd.gov.hk
计划的最新消息将于此计划网页发布:
香港视觉艺术中心网页:https://www.apo.hk/sc/web/apo/va.html
20. 申请表格
请按此下载。
21. 油街实现驻留机会
此外,油街实现(Oi!)亦同时征集艺术家驻留 及展览计划书,详情可浏览https://www.apo.hk/sc/web/apo/oi_artist_in_residence_2024.html 。
截止递交计划书日期:(香港时间)2024年4月5日(星期五)晚上9时正
1. 背景
香港视觉艺术中心(下称「vA!」)是一所设有设备完善的工作室、演讲 厅及展览厅的艺术空间,适合专业艺术家以至到业余艺术爱好者进行创作、展览及各式艺术活动。 vA!定期举办讲座、工作坊、艺术专修课程等,让公众有机会亲身参与艺术创作和讨论;另外,vA!亦致力于培养创意人才,邀请新晋艺术家进行跨领域艺术实验,探索来自 其他范畴的知识和科技在艺术创作上的应用可能和潜在力量,从数码创作、场域特定、到多媒体装置,在未知中另辟新径。
vA!现征集艺术家驻留及展览计划书(下称「计划书」),邀香港艺术家及创意人才参与「vA! 艺术家驻留及展览计划」(下称「 计划」)。 获选的申請者将在vA!进行驻留,在安排下使用vA!内的设施进行委约创作,同时举办公众交流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室开放日、示范或讲座),并利用vA!的公共空间,以展览形式展示其驻留及创作成果,驻留期、展览期及其他详情如下:
2. 计划日程
- 驻留期及展览筹备期(暂定):
a)2024年6月11日– 9月24日或
b)2025年6月10日– 9月23日 - 展览期(暂定):
a)2024年9月25日– 2025年2月10日或
b)2025年9月24日– 2026年2月9日
3. 计划目的
我们期望获选的申请者在驻留及展览计划进行的委约创作能:
- 活用vA! 独特的建筑空间;
- 突显vA! 作为艺术研习中心,特别专注于绘画、版画、雕塑、陶艺等传统视觉艺术形式的定位;及
- 回应vA! 以及毗邻社区的历史及文化特色。
4. 创作类型
创作类型及媒介不限,计划书可因应场地及其特色,兼容不同界别的创作。
5. 申请资格
- 凡年满18岁并持有效香港身份证的香港居民;
- 申请者只限以个人名义(下称「个人申请者」)或组成一组最多三名成员的组合(下称「组合申请者」)提交计划书。
- 商业机构、vA! 职员及本计划的评审委员均不可参与。
- 获选申请者须递交相关文件及证明作资格审核。
6. 计划书预算
- 无论申请者以个人或组合名义获选,获选申请者将获得不多于港币260,000元的委约金额。
- 上述金额为委约金额之上限,实际委约金额将根据制作预算而定。
- 委约金额已包含艺术家酬金以及所有计划的直接相关支出。 (预算细项请参阅下列子页面「计划书要求」底部的「计划书预算的项目范例」,每个计划的艺术家酬金上限为港币30,000元 ,核数报告资助上限为港币8,000元。)
- 计划不提供住宿。
- 若因特殊情况影响, vA! 有权安排计划延期进行,否则最后将取消是次计划之一切安排,vA! 将按实际完成项目考虑发放部分费用。
有关计划的驻留及展览场地、计划书要求、评选及其他细则,可点击下列连结进入相关子页面:
驻留及展览场地(第7节)
计划书要求(第8节至第10节)
评选(第11节至第13节)
其他细则 (第14节至第17节)
18. 截止递交计划书日期
请将计划书(详见「计划书要求」中9节及第10节之项目)独立包封妥当,在2024年4月5日(星期五)晚上9时正(香港时间)前邮寄或递交至「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如以邮寄方式递交,则以邮戳日期为准)。封面必须注明「vA! 艺术家驻留及展览计划——计划书征集」。
19. 查询
可致电或通过电子邮件查询有关计划之事宜:
电话:(852) 3101 2735 / 2521 3008
电邮:va@lcsd.gov.hk
计划的最新消息将于此计划网页发布:
香港视觉艺术中心网页:https://www.apo.hk/sc/web/apo/va.html
20. 申请表格
请按此下载。
21. 油街实现驻留机会
此外,油街实现(Oi!)亦同时征集艺术家驻留 及展览计划书,详情可浏览https://www.apo.hk/sc/web/apo/oi_artist_in_residence_2024.html 。